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

出走:我的阿姆斯特丹

直到現在,不少人仍會問到我對於這個地方的觀感。在問及你的身份國藉種種之後,就會順道問:So do you love here? 這類的問題,用一夜晚靜靜回想與搜索,發現已經不再足道了。

起初,看到小城內一條條運河,運河上一隻天鵝帶領著一群水鴨在游移,漫無目的地游過在河邊啃著法包的人,又游過一隻又一隻小船,你行經一排精緻小屋,很自然地,就會覺得這裡很爛漫,就是不言不語地喜歡,覺得這裡好寧靜而優美。

可是,路走多了,看過的都沒有再看,開始留下時間來好好欣賞自己。

友人說來到阿姆斯特丹一定要試大麻,不停遊走、發掘。因此,當著一個偽本地的人,帶她走到比較阿姆斯特丹的地方,跟她到風車村吹吹怪風。友人在第一天便希望到紅燈區看看粉紅玻璃格內的女人們,又拉著我一起看性愛真人騷。而後,最後一天堅持要吃大麻,還掛著不吃得成心不息的牌坊吃過了「太空蛋糕」,沒有多大反應便跑到下一家多吸一支大麻煙。然後,發現,若果阿姆斯特丹是一個形容詞,不少友人都會用來概括夜生活、或是大麻帶來的昏沉與萎靡。

好好施展記憶術,這些日子我都沒有對大麻或是紅燈區抱過期待,總覺得它們都不太阿姆斯特丹。我初到步都總是跟那堆水鴨一樣,毫無目的地到處閒逛,累了就回家認真地做一頓飯,狀態不大好便胡亂吃一個方便麵再看看書、聽聽歌,尋回久違了的自己。

走在河與河之間的小路上,我不用裝載甚麼在腦內,只把自己浸抱在午後兩三點鐘的陽光裡。我把這個小片段收集下來,發現這些陽光都很阿姆斯特丹,沒有高樓的阻擋,還在著灩灩水波的散射。走到累了,亂找一家咖啡室,看看餐單划算划算就點來咖啡與蛋糕,然後又是聽著餐廳的音樂發呆。

或許每天真是如此呆呆的獃獃的過,在博物館裡想像其他人的不自在與侷促,在街上看著其他人發呆,停在一幅牆前頭思索上面的噴漆滲出了甚麼意思。在路上沒有太多事情可以想,就把一整天的感受重整,再確定自己其實適合寧靜。

我有時在想,其實,假如我憬悟過、放下過,我根本就不用走到這個城市。我也不再懂得回答那些關於愛與不愛的問題,因為城市也相信它們是心靈與機緣的產物。若果阿姆斯特丹令你聯覺出大麻和艷舞女郎,我可以告訴你,那天到過了大麻店後我昏睡了一整天,而另一整天還在累與累的沈澱裡。而那日看過了性愛真人騷後,我總覺得他們委實連命都棄之不顧,連以後還有沒有性慾都無所謂了。

歸根究底,我愛的是寧靜的日子,而我在這裡機緣巧合地得到了。只要懂得寧靜,其實哪裡都是阿姆斯特丹。只是,老實說,在我城中,或者要堅持寧靜是很困難的,我們只會被強逼靜止不動,直至慢慢凋萎。然而,城市的病總是蔓延太廣,每每看到廣埸上還在一大堆遊客在購物,在歷史前頭光按下快門便離開,我便會猶豫往後的日子還剩多少的純粹與寧靜。

「你感到歡愉、並非由於城市的七大奇觀,或七十個奇觀,而是在於它回答了你的問題。」—《看不見的城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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