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

潔癖

我是處女座女孩。處女座一個星座三個字根本就是潔癖的象徵。每每跟人說自己的生日過後,他們都會準確無誤地推算出我是處女座,下一步更幾乎是慣例的問我有沒有潔癖。想像到自己房間床褥還套著一整個月沒有替換的床單,床上堆積著近月來穿過將會穿想過要穿挑選過配搭的衣服,還有窗邊的零食碎屑,我沒有潔癖。

然而,其實,我大概有的是精神潔癖。不知從何時起,我對任何人的觸碰都異常敏感,就像每一下的碰與觸都帶著深遠的意義,會在我肌膚上留下永不磨滅的烙印。儘管磨損了皮膚,它們就是牢牢的在皮膚上結著不會褪色的疤。就如一個皮膚敏感的人,稍微用手指甲一刮,刮痕泛著粉紅,瞬間隆起。我就是奇怪的有著這樣奇怪的精神潔癖。因此,小時候女孩們總愛手挽手的到處糖癡豆,可是我這樣怪異就是最討厭如此不像樣的親密模樣。

我弄不清這是否一種聯覺關係。每一下的碰觸都會令我記住了一絲屑的當下畫面,之後,每逢有人再次碰到那寸皮膚,當時的畫面與記憶都會隨即泛現,不曾泯滅。有時候,不論友人或是自己挑撥起掌心的神經細胞,我總會想起好幾段甜蜜時光,美好而明媚。可是,在我凝神看著前頭光景,你稍微碰到左邊膝蓋上的某寸,我會忒感悲痛、憂郁。其實,我總覺得自己是個機械,或者每寸皮肉都是一個鍵,鍵控著我大腦記憶體。

今夜,有人在她大腿上留下了深痕。她帶著深邃的眼光把自己困著房間,不停用力拍打大腿,疼痛除了在大腿肌肉上擴散,更在火燙著掌心。摸一摸大腿,皮肉作出反應慢慢聚成硬塊、隆起、熱燙。她細味著這種疼痛,比本來的感覺還好,痛就是痛,沒有那麼的無所適從。她每次都以疼痛去消除一種感覺,不停的拍打動作就如用抹布不停在污積上磨擦一樣。

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I'm a connoisseur of roads.

I'm a connoisseur of roads. I've been tasting roads my whole life. This road will never end. It probably goes all around the world. - "My Own Private Idaho"

失落時要聽一首trip hop,走在只剩自己的路上看自己的風景。

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

戀物癖—重型皮靴

冬季是時裝的季節,對我而言。尤其是今年香港的冬天並沒有順著自然而更暖和,反倒比以前的更見寒冷,就是差幾塊雪片飄落。

那日穿著重型Dr. Martens跟友人在樂富吹風,順著冷颼長風談起時裝和之後計劃到荷蘭的事。她試穿了一下我的Dr. Martens,說自己也打算買一對。作為用家的我,覺得Dr. Martens的確易襯,斯文也好Rocker也好,它總能被你愜意妥當的穿上去走一段路。之後,友人問:「你會把它帶到阿姆斯特丹嗎?」沒有經過分秒的思考過程,腦細胞安然無恙,我就是確切的回答了一句:會啊﹗

原來,我已習慣了這一對黑色沈默而詭詐的重型皮靴,它於我不知不覺間貼服了我的腳形,與重量,不知不覺的教我不能失去。記得今年的暑假打了一份二十日的短工,出糧後即便跟老死到波鞋街選一對鞋獎勵自己。在一家舊式鞋店中左挑右選,目光還是移離不開,在英國皮靴的一欄上凝固。之後,因為價錢昂貴而逼使自己謹慎選擇,不容有令人生悔的機會,兩人在一欄皮靴前小心得像在賞析古玩。最後最後,花了自己辛苦賺來的一千多元,買了十孔的Dr. Martens,穿的時候腳都頓時累贅了點,然而走起路來,似乎都踏實。

起初,畢竟穿上的是新鞋,該死的皮靴啊該柔軟的地方不懂柔軟,整對鞋子硬紙板般刮損了後腳跟的表皮,每次出門都要加一塊墊再加一塊繃帶。兩星期過後,硬紙皮似乎都吸了人氣似的柔軟下來,還多了點牛皮的復古味道,又或是混集了我的腳汗味道。最後,為遷就自己的扁平足,還加了一塊特造的鞋墊,又配搭又習慣下,這大概是一對獨一無二唯我的皮靴,走在路上著實的知道在走路。

它就是霸道的完全成為我的一部分,令我現在買的鞋都偏重一點。鞋子,似乎成為了一樣教我知道自己存在的東西,甚至會提醒我我在走路。因此,無論到了阿姆斯特丹或是挪威,它到可以教我感覺每條路,路上的不平或是隆起,甚麼自己腳踝的痠軟與疼痛。

友人這麼一問,令我想起了一套香港電影《薰衣草》,金城武在片中光著腳走到街上為的就是找回一對重型靴子,一對別人認為可以「買過對」的靴子。我們都會為到一件物件而感動、滿足,甚或傷心。一對重型皮靴在地板上踏步,我在想,究竟是物件給予我們意義,抑或是意義帶來了一件物件?這或許是俗套到極的雞蛋與雞的問題,然而,它們裝載著滲透著的都是我們的氣味,我們的存在感覺,令我們走起路來都踏實一點,實在一點。

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

進步的退步

完了一日的會議,素菜氣味與小鍋米線之間似乎是充斥矛盾的討論。或者,我們生處在病態時代中,想的談的到帶點醫院病房裡的侷促感覺。
友人扒一口飯,邊咀嚼邊談起一個綜緩的問題,一個人拿取綜緩後同時為自己爭取了的是編制夢想的時間。說到尾,不論是那個人,或是我們一圍三人;不論是拿取綜緩,抑或是自己擠肥皂泡式小心翼翼的擠出點點時間,我們都只不過想腳踏實地的編制夢想。究竟,從何時開始,我們不能靠一雙手一針一線的去編制自己心中所想,而是要去翻開說明書,細閱一份手則,駕馭一架機器去操制自己的夢想?有時候總會想,是我們這一代太大想頭,還是他們上一代太安份自足?

「總之講到尾,就係我地個社會太病態啦。」無可奈何,無止境的尋找答案中途,我們只能避無可避,退無可退的去承認,這個社會太病態。病因:進步。
記得早前跟母親閒逛,兩代人站在月台上閒話家常般談起睡覺的趣事。母親說她年輕的時候跟好姊妹兩三個合租一間房子,房子裡她總是最貪睡的一個,有一日她睡到死屍狀的一動也不動,最後把另外一個姊妹都嚇壞了,鼻酸眼脹的嚷著要報警叫救護甚麼甚麼戲劇性的一大堆。母親她啊說得雀躍非常,笑聲與講話夾雜眼水直流,從她臉容你定會看到她以前過著是好日子,不論富貴與否。我奇怪一個人如何能睡得這麼濃,她說以前的人簡單,一天打工仔生活過後準是勞累沒有別的要想,被子一蓋就睡到天明甚或大陽再次下山。「現在的人啊,好複雜囉﹗」

有那麼複雜嗎?今個夜晚糊里糊塗的又觸碰到這個問題。我們如今滿口道義與公平,每個問題都挖到無底洞裡思索,爭取那樣爭取這樣的,可是雙手還是擺著沒有擄抱起些甚麼,日復一日抓住的只是眼光光望著天花板的一晚又一晚。對啊我們在爭取,下班回家後會想加班的意義,下課走去吃個下午茶在想大學生的定義,在想學術自由,日思夜想的積累的可能是腦袋表皮死了一堆神經細胞,然後眉睫間激活皺紋幾條,是複雜的紋理。我們總是害怕被異化、被剝削、被不明思維的殖腦,這一份害怕,卻是杳無聲息的剝削我們。
大概,這就是文明的進步,是思想上的革新。然而,這一個名為「進步」的進程,似乎附送了「躁動」。對比母親那段充滿短期租約的人生,先不管所處時代的分別,我們的進步都令我們不快樂。他們快樂,是簡單。我們尋快樂,變複雜。當然,爭取與思索並無不妥。可是,我們在過程中都缺少了一個步驟—感受自己的節奏。
我從來不明白人為何要跟著時代走,若果跳一埸探戈,進一步會失誤跺腳,不如慢下來好好順著自己的節奏跳一埸華爾滋也好,民俗舞也好。慢慢的進步或者是一種退步,可是,退步也是一種進步。